第一章
左岸的等待
向远也承认自己的一颗心绝大多数属于右岸的领土。当然,不需要有人知道,在左岸的方寸之地里,她曾遗失了她最珍视的东西。
左岸在哪里?左岸为什么叫左岸?
章粤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
她看着自己名下的娱乐城那闪烁的霓虹灯,然后对着向远笑,“我还是喜欢我的左岸,所以我总在这里,你就不一样了。”
向远笑着喝水,并没有辩解。章粤是她屈指可数的私交之一,即使算不上知心好友,可毕竟也是了解她的。
向远曾经对自己的员工说过一句话—我没有梦想,只有规划。结果这句话在业内被传得广为人知。大家都知道,江源的向远是再务实不过的一个人,她为人处世目的明确,方法直接。但是,不可否认,她的方法通常是最有效的,所以她才能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带着江源走出低谷,打开了现在的新天地。如果一定要按照章粤的说法,泾渭分明地划分两岸,那向远也承认自己的一颗心绝大多数属于右岸的领土。当然,不需要有人知道,在左岸的方寸之地里,她曾遗失了她最珍视的东西。
看见向远面前的玻璃杯空了一半,身为老板娘的章粤亲自给她续杯。别人来到“左岸”,大多数是买醉,向远却每次都只喝水—确切地说,是加了糖的白开水,每500毫升的水加一匙糖是她最喜欢的喝法。章粤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每个人喜欢一样东西或者厌恶一样东西通常有自己的理由。她见过更奇怪的,有人相信喝自己的新鲜尿液可以永葆青春,有人到“左岸”指明要点画眉鸟的血……她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向远日复一日喝着这样的糖水,却丝毫没有发胖的迹象,此时她白色丝质衬衣敞开的领口下,锁骨深刻。
“看着我干什么?”向远顺着章粤的视线低头看了看自己,笑了起来。她笑的时候,细长的单眼皮便有了弯月一样的弧度。
章粤说:“我看你这家伙,怎么这么瘦?”
向远抚着自己的锁骨,半认真半戏谑地说:“不都说努力工作才有资格吐血吗?瘦是勤奋的代价。”
“你也未免太过勤奋了,用得着把自己逼成这样吗?”章粤想到一些事,不由得叹了口气,“叶骞泽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吗?”
章粤是个聪明人,这话一说出口便有些后悔。虽说向远的丈夫,也就是江源的前任负责人叶骞泽失踪了四年多是G市人尽皆知的事情,可这毕竟是别人的私事,她不该揭开这个伤疤。
面对章粤略带歉意的表情,向远却显得坦然了不少,她平静地摇了摇头,“消息是不少,但一条有用的也没有。”
据说四年多前事发那天,叶骞泽乘船出海钓鱼,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但是那次却一去不回。当晚,叶家曾经接到过绑匪打来的电话,诡异的是,尽管叶家一再表示愿意支付赎金,绑匪后来却再也没有跟他们联系过。警方介入调查后,多方搜索均一无所获。G市知名的建材生产企业—江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叶骞泽就这样随着他的船和绑匪一同消失在茫茫大海上,至今下落不明。此事一度成为本省各大报刊媒体纷纷报道的一大新闻,沸沸扬扬了一阵之后,虽然不了了之,但是坊间仍有各种传闻,说什么的人都有,有人传言叶骞泽已被撕票;也有人说由于当时江源投资失误,叶骞泽实际上是不堪负债,投海自杀;有些好事之人捕风捉影地杜撰出了一些离奇的故事,说什么江源总经理为爱抛家弃业,远走高飞;更不堪的是,还有人议论叶家寒门出身的媳妇手腕太狠,不甘作为副手辅佐丈夫,因而制造了一起绑架案,杀夫夺权,为此警方甚至数次找到向远,要求“协助调查”,结果当然毫无证据。
这个世界有人演戏,自然就有人看戏,演戏的人如痴如醉,看戏的人隔雾看花。但是不管别人怎么说,章粤认识向远多年,向远和叶骞泽的恩怨她看在眼里。她相信向远是一个咬起牙来什么事都做得出,什么事都做得到的人,可是就算她负了所有的人,唯独不会负了叶骞泽。
向远这样的女人,即使不嫁入叶家,也不愁没有一番作为,然而她多年来一直站在叶骞泽身后,跟他一起打拼。将江源从父辈手中一个国有改制的小股份公司一步一步发展成为G市知名的生产企业,外人看来这是叶骞泽的成功,而其中谁付出了多少,明眼人都心知肚明。
向远爱钱,谁都知道,可是在她心中,有一个人比钱更重要,谁又知道?
叶骞泽四年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叶家的人其实也慢慢相信他凶多吉少,只有向远从来没有放弃过找寻他的下落,不肯放过一丝线索。有些难过和伤心不示于人前,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就算是女强人,也是一个“女”字在前,再“强”也是个“女”人。所以,当年在听说有人质疑叶骞泽的失踪与向远有关的时候,章粤就问过向远怎么想,向远只说了一句话:“拿得出证据我就坐牢,拿不出证据就别想在我面前逞威风。”
事实上,叶家这些年来主事的人都是向远,而没有她就没有江源的今天也是个不争的事实。时间一长,尽管叶骞泽的部分亲戚还在背后议论纷纷,但叶家人丁单薄,真正的叶家人如今还剩下几个?他们尚且沉默着,那些所谓的亲戚又有谁敢当面对向远指手画脚?
仿佛为了转移这个话题,过了一会儿,章粤指着PUB大厅角落的一桌人对向远笑道:“看见没有,那边有个孩子倒长得不错。”
向远兴致不高地看了过去,“谁又入你的法眼了?进了你这大门,长得稍微周正一点的孩子你就不肯放过。”
“别把我说得像淫媒似的,我就喜欢看长得好看的人,这也算是身为老板娘的福利吧。你还别说,那男孩还真有点眼熟,记不清在哪里见过,你看看有没有印象,说不定真是哪个熟人家里的孩子。”
向远眯着眼细看,章粤的眼光一向不差,她说的那个“长得不错的孩子”其实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孩,头发短短的,眉目俊秀,确实不错。只不过他坐在六七个大献殷勤的女孩子中间,却丝毫没有坐享齐人之福的春风得意,反倒双眉紧蹙,坐立不安,局促得如同落入狼群中的羔羊。
章粤被那边的场景逗乐了,唯恐天下不乱地招来旁边的服务生,叫给那边的小帅哥送一杯酒,就说是“左岸”老板娘的特别优待。向远无心跟她玩下去,从手袋里抽出钱压在杯下,不多不少正好是一壶茶的钱。
“我明天还要早起,你慢慢欣赏。”
章粤知道她的性格,对她的付账也不客气,让服务生把钱拿走,还不忘对着她起身的背影问了一声:“哎,你还没告诉我你认没认出来。我记性一向好,这孩子我肯定见过。”
向远啧了一声,“你的熟人都是二世祖,能有这样的孩子吗?”
她朝门口走去的时候,借着摇曳的光线看了看表,不过是晚上十一点多,对于这个不夜的城市来说,许多精彩才刚刚开始,她却觉得累了。
“向远……向远?”
身后传来急促的呼唤声,她没有回头,径直朝前走,直到感觉有人从后面抓住了她的手臂,这才无奈地驻足转身。刚才被章粤青眼有加的小帅哥面带犹疑地站在她身后,看清楚她的样子之后,开心地露齿一笑,“向远,我就知道是你。”
向远却不应他,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脸上似笑非笑的。
“向远?”他见到她这个样子,有些束手无策,不由得又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向远的表情依然没有变化,他这才反应过来,低低地叫了一声:“大嫂。”
向远的面色这才缓和了一些,说:“玩得好好的,跟出来干什么?”
那男孩露出颇为苦恼的表情,“那几个都是队里的同事。今天是小李的生日,你记得小李吗?她跟我同一批分到我们大队的。我说了不来的,她们吵得厉害,差点没把我烦死……你也来这里玩?一个人?”
“嗯。”向远把他的手从自己手臂上拍了下来,“我先走了,你回去继续玩吧。”
“我都跟她们说了我要走了,怎么能再回去?反正你也是回家,能不能顺便送我一程?”他有些没把握,又偷偷看了她一眼,补充道,“我坐她们的车来的,这个时候回去的末班车都开走了,反正我们顺路,要不打车也是浪费钱。”
向远终于笑了,摇着头说:“走就走,别那么多废话。当心那几个女孩子再追上来,把你捉回盘丝洞。”
两人上了车,向远专注地开车,男孩也安静地坐在副驾驶座上,一路无话。
车停在城南分局刑警大队附近的一栋公寓楼下,向远熄了火,“到了。”
男孩点了点头,“那我先上去了,你回去的时候开车小心点。”
“好,再见。”她点了点头,言简意赅地说。
男孩的手已经推开了车门,实在忍不住,又关上门回到位置上,垂头看着自己放在腿上的手,低声说:“向远,我不知道这些年你为什么对我越来越冷淡,是不是我做了什么事让你不高兴?是的话你就说出来,如果是我的错,我会改正。我们以前不是这样的,自从大哥出事之后……”
“别说了!”向远厉声打断。她察觉到身边的人那微微受伤的神情,很快意识到自己有些过火,放低了声音重复着说,“别说了,别说了,叶昀。”
她当然知道身边的这个男孩什么都没有做错,所有的问题都出在她的身上,可她怎么能对叶昀说,只不过因为他有一张酷似叶骞泽的脸,让她每看到他一次,就更难过一点?她害怕看见他,就像害怕一次又一次在心里翻起了从前。
叶昀毕竟是懂事的,他停顿了一会儿,便说:“我让你伤心了吗?向远,大哥已经不在了……”
“谁说他不在了?”向远冷冷地说。
叶昀苦笑一声,“我也希望他还在,这样你也不用那么辛苦。可是快五年了,如果他还在世上,为什么还不回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肯相信,他不会回来了。你这样等,除了白白虚耗你自己,还有什么意义?他在的时候让你等得还不够吗?”
向远侧身为他推开车门,“叶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回到叶家,向远自己掏出钥匙开了门。为叶家服务了十几年的老保姆杨阿姨因为儿子结婚,请了一个月的假。向远对她的存在一直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也就无所谓,由她去,爱去多久就去多久。
进了门,在开灯之前,两层的小楼黑得如同梦魇,但是向远不怕黑,她是山里面长大的孩子,小的时候,她不知摸黑走过多少夜路。那时候,骞泽习惯走在她的左侧,一路上总是喜欢不断地问:“向远,我们要去的地方怎么还没到?”
骞泽比她大两个月,又是男孩子,谁知竟比她还怕黑。这也没有什么奇怪,整个李村的孩子,再也没有谁比向远更胆大包天,只有她敢陪着叶骞泽深夜翻过两座荒凉的山头,徒步到溪涧钓鱼。半夜时分,在山溪的下游,正是鳗鲡最容易上钩的时候,好几次,骞泽都钓到了两尺以上的溪鳗。
向远记得有一回,两人走着走着,火把的火头燃尽了,火苗挣扎着跳动了几下,就熄灭在微凉的山风中,四周笼罩着沉郁得仿佛永远不能穿透的黑。骞泽长吸了口气,驻足不前,向远就拽着他的手说:“怕什么?这条路我闭着眼也能走到要去的地方。”她领着他越走越快,凌乱的脚步声掩盖了紧张的心跳。其实她也并不是那么镇定,深夜的山里,除了有不时蹿过矮树丛的花翎野鸡,还有一些凶猛的小兽。如果这还不算什么,那么村里的老人常挂在嘴里的山魈也足以让两个十来岁的孩子心惊肉跳。
绕过了前面的一个土坡,隐隐有两点火光在一团浓墨般的黑影下闪烁。在这样无人的荒野里,这微微的火光比全部的黑暗更显得诡异而阴森。骞泽的手有些凉,两只手交握的地方,湿而滑,不知道是谁渗出的冷汗。
“向远,那是什么?”他的声音如同耳语。
向远摇了摇头。
“那我们快走。”这一回换作骞泽用力拉着她往前走。向远挣开了骞泽。她跟他不一样,每次叶骞泽遇到无法面对的问题时,总喜欢绕着走,而向远偏喜欢迎上去看个究竟,尽管她也害怕,可是比起在不可知的恐惧中猜疑,她更渴望一个答案和结果。所以她不顾骞泽的阻挠,小心摸索着走了过去,往前几步之后,她听到骞泽跟上来的脚步声。
等到那两点火光到了眼前,两人把周围的一切看了个清楚:原来那不是什么鬼火,而是有人在一棵野生的大榕树下立了个神龛,供奉着观音塑像。那两点将灭未灭的火光不过是神龛前尚在燃烧的蜡烛的光。
山里人大多迷信,他们相信古老的榕树可以通灵,所以在树下供奉神龛的情形并不罕见,只不过赶夜路的人难免会吓一跳。
泥塑的观音像相当粗糙,模糊的五官在火光的衬映下让人觉察不到慈悲,倒有几分可怖,看的时间长了,心里就不由得有些发毛。骞泽两手合十,象征性地拜了一拜,向远却狠狠地用脚踩灭了那火光。他还来不及说不妥,那蜡烛已经被她踩到了树下的枯叶里,碾得支离破碎。“装神弄鬼地吓了我一大跳,我最恨这些怪力乱神的玩意。”她小心地用足尖按熄每一点火星,这才随着骞泽继续往前赶路。
接下来的一段路,骞泽都显得闷闷的,不像刚才一般说说笑笑,她问一句,他才答一句。向远知道,他是为刚才的事情不高兴了,叶骞泽的妈妈信佛,他也跟着对这些东西心生敬畏,可向远偏偏厌恶这些神秘莫测的东西。多数时候,向远都不愿意跟叶骞泽闹别扭,可是他们不一样的地方太多了,就像他钓了鱼之后总想又把它们放生,可她只想拿到镇上去卖个好价钱。
不说话的时候,路就显得格外长。刚爬到山顶,乌沉沉的云层忽然裂开了一道缝隙,山月的清辉骤然洒遍四野。
再也没有什么比深山的月光更纯净,所有丑陋的黑暗都在这清辉里变得圣洁,犹如获得了洗涤后的重生。
“向远,你看,月亮出来了。”骞泽拍着她的手,仰头看向天空。她就知道他不会生气太久,他总是这样,太容易记住好的东西,而忘记不愉快的事情,小小的一点喜悦就可以让他无比满足。对于向远而言,月亮总是在天上的,出来了又有什么稀奇?可是她看着骞泽安静柔和的侧脸,他跟这月光就像是融为一体的,她突然觉得,这月光确实太过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