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清晨。
自然是还没有入秋的清晨。
至少地上仍然看不到落叶。
不过少女的心,却早已经像是墙角疯长的藤蔓,蔓延着,爬上墙头,爬上树梢,看着远方,却看不见一丝熟悉的痕迹。
天空飞过几只归来的燕子,燕子飞得很低,甚至可以看清燕尾的羽毛,即将入秋了,或许,再过些时日,便看不到这些草燕。
古时候有美人如玉的说法,芊芊细步,略施粉黛便风姿摇曳,倾人城,倾人国。
坐在窗前默默无言,少女肤如凝脂,指如葱白,明眸皓齿,时而浅笑,时而沉思,彷如病西子。
漂亮的眸子装着淡淡的愁绪,好看的小酒窝并没有旋成浅浅的笑,反而有些落寞。
陈夕双手轻轻托着下巴,坐在窗前的书桌旁。
已经将近一个礼拜了。
初入懵懂的少女,心底的情思就像发酵了数十年粘稠的酒浆,愈发黏厚,便越发香醇,色泽白皙透彻,却深不见底。
她不懂什么是眷顾,却懂得沉淀在心底的思念,刻骨铭心,深深印在心底,印在眼帘。
就像昨日。
挽着手,轻笑着,羞涩着,腼腆着。
追逐在青青的草地,追逐在没有花丛的灯前月下。
有人说,一日不见,便如三秋。
有人说,思恋久远,便度日如年。
陈夕曾经看不懂这样的华丽词章,只知道婉转了千百次,徒做伤悲而已,兴许是为作新词强说愁,又兴许是比喻夸张只求风姿而已。
只是如今。
她却有些心急呢!
似乎想到什么羞人的画面,白皙俏丽的脸上突然多了一丝红润的色泽。
只是看着窗外的树梢时,似乎怎么也看不够,似乎挂在树梢上的,那片蓝的透彻的天空里,可以看到一个少年的影像。
简单的书桌上,显得有些凌乱。
这对于一向爱干净的陈夕来说,似乎有些意外。
散落在桌上的纸片有些杂乱,虽然杂乱,却干干净净,像极了女孩子的澄澈和文静。
摊开的笔记本上空空荡荡的,不过如果细心去看,在右上角钉合的缝隙里,似乎写着一个小小的名字。
“张晨!”
只有仔细分辨才能看清,似乎怕羞,又似乎怕被遗忘,很清晰,又藏得隐秘。
少女的心,总是这么令人捉摸不透。
这是一间很简单的屋子。
自从两年前拆迁后,陈夕便搬到了这里。
一家四口,简简单单。
位于二楼,并不朝阳的位置,采光性并不好,不过八十平的房间,父母,陈夕,还有那个并不令人讨喜的兄长。
陈夕的卧房很简单。
白色的墙壁显然是施工结束那会仅仅按照工程合同规定涂上的一层白色墙灰,并没有经过二次处理。
脚下的水泥地板也显得有些粗糙,同样是毛坯房原有的样子,唯一改变的便是将施工留下的粉尘清扫了一边,但是即使如此,房间的味道却并不好。
简简单单的一张床,粉色的被套,粉色的床单,这便是一个少女的整个世界。
十五岁的陈夕。
已经在心底刻下了少年的名字,尽管还不够坚定,但是对她来讲,这彷佛是一个很美的梦,美得令人彻底沉醉进去,不曾想也不敢醒来。
偶然的相识,就像是一个意外。
她爱安静,彷佛与这个世界的喧嚣格格不入;他更张扬,就像是上演低调的奢华,虽然内敛却像只骄傲的天鹅;她曾见过他的洒脱,他的自信,他的得意,甚至是每一次居高临下,就像远山,总是那么模糊那么远而又那么近。
两个格格不入的人却慢慢地彼此问候,或者只是一次相遇,或者只是一个点头,或者只是一次微笑,又或者仅仅只是一句问候,久之久之,便成了习惯,便成了彼此的默契。
习惯,是最可怕的施舍,默契是最美的毒药,当习惯成了自然,当默契成了汇成了思想,一切便美得像是一个童话,令人沉迷,令人难以自拔。
当然,过去的九月。
那又是一个很美好的季节。
第一次牵手而没有拥吻。
第一次拥抱而不是抚摸。
第一次凝视那双爱笑而又充满智慧的眼睛。
少女的心很小,小得只够容下浅浅的爱,只够放下一个名字,一个身影,装不下再多的东西。
而时光,却很长很长,彷佛度日如年,又似一日三秋。
此时。
陈夕总爱想,他在哪,是很远还是很近。
乡中的印象太过于深刻,以至于陈夕每每在脑中回忆时,总会想到张晨的一幕幕。
渐渐地,俏脸上就会慢慢绽开笑意,善喜的窃笑,她爱害羞,却被张晨捉弄得没了脾气,彷佛理所当然,其实,只是她已羞成了习惯。
尽管很熟悉,但是陈夕却并不了解张晨的家境,陈夕的生活很简单,很少去过问这样的琐事。
事实上除了当年在乡中入学时张文林去过乡中以外,并没有很多人知晓张晨的家世,除了几个死党以外,讨论少年的成绩,总要胜过讨论其他的东西。
张晨的首都之行,并没有来得及与她道别。
所以她忐忑,不安,就像受到惊吓的小兔子,红着眼,竖着美丽的耳朵,躲避着一切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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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村胡同是一条很深很窄的的老街道。
白鹤拆迁重建的时候仅仅只保留了这条有着七十余年历史的老街,兴许是为了留个念想,也或者是为了留下一些沉淀。
整个胡同长约一公里。
胡同的两侧,都是古旧古旧的老房子,青灰色的瓦片,深色的墙砖,滚滚的原木做的屋横,结实,耐用。
新的区政府动用了各种手段才让住在胡同里的人家接受了统一整改的意见,这些房子都被重新修葺一新,古朴而现代。
胡同两旁的小店,如今早已经变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安静的茶屋,雅致的老书店,装满各色玉石的金银铺子,还有满口吴侬软语的茶铺。
回来已是第二天。
张晨赶得很匆忙。
西村胡同口有一家卖水果的小店,钻进去不过片刻,他便拎着好几袋水果出来了。
第一次去陈夕家,张晨的目的很简单,仅仅是看看同学而已,料想不会有太多的纠葛。
只不过他似乎忘记了自己不曾去过陈夕的新家,自从上次拆迁后,他隐约知道是在西村胡同口出口不远的西村社区里,但是西村社区将近几十个单元的住宅,想要找出这么个人来,恐怕还真不容易。
他似乎有些犯难了!
不过幸好,胡同口还有些老住户仍然住在这里,陈夕家以前好像就是住在附近,料想是有人认识这一家人的。
所以张晨的运气很不错,当他问到第三家的时候,的确有人知道。
“陈夕?是不是那个扎个小辫子,高高瘦瘦的女孩子?”
张晨点了点头。
事实上符合这个条件的女孩子没有八百也有一千,但是人家就这个描述,他总不成要详细描述一遍吧。
张晨似乎极力想从脑中想出一个比较独特的特征出来,但是很无奈,好像高高瘦瘦扎个小辫子几乎上已经让他词穷了。
“小伙子你等等,我先想想,前两年我们这里拆迁,这老邻居都搬得差不多了,要不是舍不得这三间老房子,我也走了。
陈夕—陈夕—我们这里姓陈的人还真不少,会是哪家的小姑娘呢,咦,我问你,她今年多大了?”
听到这句话,张晨愣是差点没被自己给笨死,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特征。
“哎叔,她今年应该十五六岁吧,今年刚刚进的百城一中!”
“哎呦,你这么一说我就知道了,向红家的闺女吧,老听向红夕夕,夕夕地喊,这样,你出胡同口往左拐,从西村社区的小门进去,大概走一百米,就能看到一个专门放垃圾的仓库,她家就在那个仓库旁边,我记得当初分房子向红还为了这个事吵了好几回,肯定不会错,你去找找。”
张晨说了声谢就打算往胡同口走去,完了回头那人又问了一句。
“小伙子,你去向红家做什么?”
“叔,我是她家陈夕同学,上次我有事没上课,来找她借书看看。”
撒了个小谎,也不等那人继续唠叨拔腿就走得飞快。
现在的大人,闲事总是管得太宽,正事总是躲得太快,当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走出胡同口顺着那个方向事实上走了不到百米,张晨就看到了垃圾仓库,只是在他从右侧的巷道里进去的时候,刚好远远看到一个人影似乎从左侧的巷道里走了过去。
顺着垃圾站数过去,张晨却又有些迷糊了,正好一个小男孩从楼下跑过来,张晨立马逮住就问他陈夕家是不是在这里。
那小家伙指了指二楼就撒丫子跑开了。
咚咚咚!
咚咚咚!
门开了,不过不是陈夕,而是一个跟他差不多高的年轻男子,应该说是小青年才对,二十左右,模样长得不错,就是嘴角叼着的那根烟令他有些皱眉,
“找哪个?”
语气比较恶劣,张晨虽然有些不喜,还是静下性子开口了。
“这里是不是陈夕家,我是她高中同学,来借课本的!”
“陈夕不在家,你明天再来吧!”
说完就要关门。
张晨一把手推开,差点把那人推了一个趄趔。
“麻痹的,你有病吧!”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是我买的水果,麻烦你转交给陈夕,课本我改天再来拿!”
不等年轻人回答张晨就冷着脸下楼了,事实上他已经猜到了那个年轻人应该是陈夕的哥哥陈枫,一个曾经在乡中时就耳有所闻的王八蛋。
张晨离开不过几分钟。
西村胡同口往西村社区的方向。
少女的身影有些孤单单的,安安静静的脸上没有神采,低着头一个劲地往回走。
而转角处,张晨匆忙的身影却刚刚消失不到片刻,等少女抬头时,看到的,只是一片空荡荡的胡同口。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