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羊入虎口
我现在的精神状态很不好,整个人蔫蔫的,有点厌世的感觉,我只想漫无目的一个人静静地走着,不太想被打扰,所以,看到挡在我面前的老乞丐,我本能的就产生了反感。
说起来,我和老乞丐也不是第一次见面,他在我这流浪的人生中出现过几次,每次他来找我,都会说着相同的话,一开始我觉得这人还挺可亲的,虽然形象糟糕了点,但毕竟都是乞丐,没有谁嫌弃谁之说,反而有点同病相怜之感,因此我也不排斥他。
但,和老乞丐相处多了之后,我才发现,这人分明是脑子有问题,大概就是有妄想症的疯老头,他总是缠着我,说我骨骼奇特,是一个练武奇才,他要收我做徒弟,传授我绝世武功。我之前还以为他是开玩笑,后面才发现,他这分明是走火入魔了,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竟然把自己当武侠片里的绝世高手了。
我虽然一直在行乞,但我起码脑袋正常,我还不想跟一个不太清醒的疯子交流,所以他每次找我,我都是爱答不理的,这一次,我心情不好,就更不想和他废话了,于是,我干脆把这老乞丐当成空气,绕过他就径直往前走了。
老乞丐见我没理他,不乐意了,他转过身,一边在我后头跟着,一边开口道:“喂喂喂,小兄弟,我这一大活人在这你没看见呀?”
说完话,他又加快两步,窜到了我身前,再次挡着我的去路。
我抬眼看着他,认真的说道:“我今天心情不好!”
老乞丐就像是未卜先知一样,咧嘴一笑,呵呵道:“我知道,你被人看不起,被人打击,被人嘲讽了!”
我有点不耐烦地说道:“知道你还来烦我!”
对于我这不友好的态度,老乞丐也不以为意,反而苦口婆心的劝说我道:“这本就是一个功利的世界,弱肉强食,咱们乞丐不就是被人瞧不起的吗,我老头子经历的这种事可比你多得多,不过最有印象的一次,是我去酒吧讨酒喝,门口的守卫都不让我进门啊,说我这种人去了就影响他们生意,他们死活拦着我。结果,我遇到一个好人了,他给了我两万块钱,我拿着钱就直接去酒吧大吃大喝了起来,你说好不好玩?”
我现在这状态,对啥都不感兴趣,听完老乞丐这特殊的经历,我也没有太大反应,只是嗤了一声,道:“那是你运气好!”
老乞丐摆摆手,严肃道:“不,那是天无绝人之路,不管你处境怎样,总会有翻身的时候!”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老乞丐似乎有点不同寻常了,他如果表现得疯疯洒洒,我觉得就是正常的,他这一刻却是表现得一本正经的,这就有点不正常了,最主要的是,他说的话似乎有几分道理,这根本不像是一个疯子说的话嘛。我怀疑他哪根筋搭错了,反正无论他说的怎么有道理,也和我没关系,我沉声回了句:“那又怎样,我这辈子注定就这样了!”
咸鱼翻身,这词根本不适合我,我是社会最底层的蝼蚁,通身上下一无所有,我连赚钱养活自己的本事都没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人,我只能靠乞讨过日子,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指望,我又如何会有翻身的时候,恐怕,日后我的人生又要回归从前,我又要变成那个没有目的没有追求四处漂泊的流浪汉了,我再也不能妄想一段感情,哪怕是单恋也不行。
老乞丐听了我丧气的话,赶紧对我说道:“谁说的,只要你跟我习武,你绝对能成为人中之龙,以后没谁敢看不起你,你可以随心所欲的活着了!”
听到这话,我又一次无语了,刚刚我还说老乞丐怎么转性了,没想到,搞来搞去,最后老乞丐的话题还是回到了习武这一点,他说了那么多,就为了让我做他的徒弟,我现在更加确信了,这就是一个疯子,我实在不愿再和他说话,于是,我直接对他说了句:“不好意思,我对练武没有兴趣!”
说完,我便与他擦身而过,加快步伐离开。
老乞丐还在我身后叫我,但我权当没有听到,就这么一直一直往前走,最后消失在了老乞丐的面前。
接下来的日子,我就是每天混吃等死,我游荡在这个城市,过着乞丐的生活,我还是和以前一样,一天最大的任务就是吃顿饱饭,但有些东西又和以前不一样了,那就是我的心,我心里总觉得缺了一块什么,很难充实满足,毕竟,短发女孩从我生命里深刻的走过,她还和我发生了关系,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都刻入了我的心底,即使我想忘记,也难以忘记。
再者,我留给别人的印象也很深,短发女孩所读的那所大学,大多数人都知道了我这么一号人物,我最近即使没去那所大学,但就在这城市,也难免碰见那里的学生,有人认出了我,就会对我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甚至还有人会跑过来问我:“李芷柯玩起来爽不爽啊?”
对于这种人,我只有避瘟神一样避开,逃得有多快就多快,只是,我能逃,短发女孩却不能逃,她在学校都被这个阴影缠身了。
学校里的大多人,都已经知道短发女孩和我这个乞丐发生关系的事了,她的名声彻底扫地,这件事实在太劲爆太重口,因此在学校传得沸沸扬扬,话题热度极其之高,有居高不下的趋势。有些大胆的人,还特意跑去问短发女孩,和乞丐发生关系是什么感觉,她怎么能够做得下去,哪里来的这一份勇气和毅力。
短发女孩都快被这事整出抑郁症了,她走到哪里都觉得有异样的目光扫射而来,这就跟在她身上打了无数窟窿一样,让她很不爽,她基本连课都不敢上了,只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缩起来。
同样郁结难当的人,还有曹子越,他的丑事弄得全校皆知,自然很不悦,本来他和申宁宁好好谈着恋爱,或许他还不会太在意短发女孩的事,但那天的风波,搞得他颜面尽失,他自己都没有玩过的女人,竟然被一个乞丐给干了,这口气他咽不下,即使他已经和短发女孩分手了,对于这事,他也是很不甘,他胸口始终堵着一股怨气,怎么都没法消散。
一天,曹子越和几个狐朋狗友在一家饭店吃饭,喝的正兴起时,他朋友又提起了这事,并且是丝毫不隐晦地对曹子越说道:“子越,你小子不行啊,追李芷柯追了那么半年,花费了那么多心血,却都没把她搞上床,最后还便宜了一个乞丐!”
一提起这个,曹子越就跟被揪住了尾巴一样,十分狂躁,他大口喝了一杯酒,然后愤愤道:“那婊子就是犯贱,和我在一起各种装纯,碰都不让我碰,非得说女人贞洁重要,我实在受不了,所以就和她的闺蜜搞在一起了,男人嘛,偷个腥不正常吗?结果这婊子,就找个乞丐来报复我,太不要脸了!”
他朋友笑笑道:“她这做法太极端了,真好奇,她怎么做的,找乞丐也找个模样好点的呀,那么丑那么脏的,她怎么能下的去手啊!”
其他人听到这,也忍不住笑了出来,大家都在感慨:“便宜了那个乞丐了!”
这些笑声,听在曹子越耳里,只会让他觉得刺耳,他认为这就是他的耻辱,是他人生的一个败笔,当初,他追短发女孩真的追得很辛苦,好不容易追到手,却一直尝不到腥,没想到自己惦念了那么久的白菜,却被我这个最下贱卑微的乞丐给拱了,这实在是让曹子越愤愤不平,尤其是听到其他人都把这事当笑料讲,他更受刺激。
曹子越心里恨透了短发女孩,更对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乞丐心存怨恨,他都巴不得杀了我解心头之恨,就在他的狐朋狗友讥笑着讨论我的时候,他突然一拍桌子,大声道:“要是再让我看见那个臭乞丐,我绝对要打断他的腿!”
一声怒喝,爆出了曹子越心中无限的憋屈,他的情绪在酒精的催化下,已经躁到了极点。
而,就在这时,一个身穿破棉袄的丑陋乞丐,正拿着一个破碗,在饭店门口讨饭吃。
饭店的服务员见状,立即跑到门口去轰乞丐,一边轰一边嫌恶地说道:“走走走,这里没有你吃的,赶紧去别处要去!”
正在拍案发怒的曹子越并没有注意到这么一幕,倒是他这桌上的一个朋友目光不由投向了门口,然后,他眯了眯眼,顺手指着门口的乞丐,对曹子越说道:“子越,你看下,那个乞丐,是不是给你戴绿帽子那个!”
曹子越闻言,立即转头朝门口一看,顿时间,他的眼睛就散发出了一道极寒的冷光,他的脸都抽动了两下,显得凶残又狠戾,他跟我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他对我的长相却是记忆犹新,只因为,我满脸都是难看的疤痕,丑的非常特别,很容易辨认,曹子越一眼就认出了我。
没错,这个丑得很醒目的乞丐,就是我,我完全是无意中讨饭讨到了这家饭店,却因此直接堕入了虎口。
曹子越正愁遇不到我,现在忽然见我主动送上门来,他当然是激动又暴戾,噌地一下,他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并对他一帮朋友说道:“走!”
甩完这一个字,曹子越马上就大跨步走向了我,他那些狐朋狗友,也相继放下了筷子,带着满身的恶意朝我围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