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历史的背后
“怎么了?”看天宝那种不知道把自己朝什么地方放的样子,秋秋噗嗤一笑,说道:“别那里站着了,把衣服脱了,去洗个澡。(本章由转载發佈)这些带血的衣服全部都扔掉,去吧……”“哦,知道了。”天宝听话的去了浴室,他现在的确应该洗一个澡了。而且他也很喜欢这种被秋秋呵斥的感觉,或许说男人,都是比较贱的。
浴室里传出了哗哗的水声,秋秋隔门问道:“宝宝,晚上你想吃什么?姐姐给你做。”
半晌,听的天宝道:“什么都好。”
“呵呵……那好,作出来你可要吃啊。杀人的事情不要放在心上,快些洗,我做的很快的哦……”进厨房生火,做饭,秋秋也知道天宝喜欢吃土豆,就做了大菜,和鸡肉一起煮了以后,香气四溢,锅中出“咕嘟咕嘟”的声音。天宝也洗干净了,不过却忘了拿衣服进去,赶紧叫了一声秋秋。
秋秋把另外的一身厚连裤袜和紧身的肉色上衣递了进去。
不管天宝愿意不愿意,也只能这么出来了。不然就只能一直在浴室里呆着……秋秋满是温和的看他出来,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微笑,拉他在餐桌边坐了下来。秋秋笑道:“闻出来是什么东西了吗?”
天宝努力的嗅了一下,有些惊喜道:“土豆熬鸡骨架?”
恩,很熟悉的味道。来了金帆市几个月,他已经很怀念了,其实他并不喜欢吃肉,他喜欢的是和肌肉在一起的土豆儿,那味道确实是香的厉害。天宝不由的感觉食欲大动。秋秋很可爱的一笑说道:“是啦,不过对了一半,不是鸡骨架,是鸡大腿。听说你不喜欢吃肉嘛,这个全是瘦的……”
天宝看着秋秋,满是感动,她竟然还记得自己喜欢吃什么。上一次,他也是隐约的说过一次,没想到秋秋竟然记得。天宝道:“我爱死你了,秋秋……这辈子,我一定要娶你,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也就要你了,你别想跑。”
秋秋说道:“你能追的上我吗?”
笑嘻嘻的问了天宝一句,秋秋就到厨房把一锅美味端了上来,热气腾腾的。(八度吧)用筷子把土豆特意的夹进了一个碟子里,秋秋道:“你吃吧,看看做的好不好!”“恩……很好吃……恩……恩,好烫……”天宝边应边烫的直叫,却舍不得把吃进嘴里的给吐出来,看的秋秋直笑,秋秋道:“宝宝,你吃,我和你说……”
天宝“恩”了一声,点点头。
秋秋说道:“自古以来,都有一种说法,叫做‘举头三尺有神明’,一切良善,罪恶,神都在看。其实情形也还真的差不多就是这样,我们这些神族有比凡人长了近数倍的寿命,也有越凡人的武功,总之,我们一直都是‘天’。知道天山为什么叫天山吗?因为媚门,呵呵……宝宝,你吃。”
天宝问道:“什么是神?”
秋秋道:“用现在的话说,神,就是一批提前走上了进化道路的人。我们神族开始也是人,后来却逐渐一代代的繁衍,沉淀,我们数代人的努力,修行,后代也就越来越优秀,这样循环下来,一些人就和我们产生了差距,所以,我们就成了神了。”
“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当那些人还是猴子在树上光**蹦跶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已经是和人一样,开始使用工具了呢?”天宝问道。
秋秋道:“可以这么说!”
“那我们的祖先是谁?”
“我们的祖先是女娲……”秋秋说道:“你也许很惊讶,为什么不是炎黄,那是因为炎黄是大部分华夏人的祖先,所以就代表了整个华夏了,而我们的真正祖先,是女娲。她同时也是我们媚门的先祖,当年点化了炎黄一族,让猴子学会使用工具,学会了进化,才有了现代的这般景象的。”
这个似乎和“女娲造人”的神话非常的相似,却有区别。这里的女娲,只是点化了一群猴子,让这些猴子进化成了最为元始的人而已!天宝愣了一下,又问道:“那补天是怎么一回事儿?”
秋秋道:“补天你也信啊?子虚乌有的!”
随后,秋秋就继续说道:“古老的神族,起初是只有三支的,尼罗河流域的一支,黄河流域的一支,还有美洲的一支。后来神族的分裂,才出现了现在这么多的神族的,仔细数数,大大小小的美洲有一支,非洲有十支,欧洲有七支,中亚有三支,华夏有九支,一共是多少的力量?地球就这么大,三十支神族在争夺控制权!华夏国的人口最多,自然也就成了一些强大的神族争夺的对象了……”
天宝心下想道:“非洲和美洲的神族没有争夺,大概是因为太弱了。就说当年美国闹西进运动的时候,也不见神族出面不是?大概那一支神族已经死绝了!”他不无恶意的如此想,说道:“那华夏神族是不是媚门最厉害?”
秋秋笑道:“以前是,以前的华夏神族,被称作是女娲神族,厉害不厉害,你说呢?只是一直以来,昆仑的那些人都喜欢出风头,所以在世俗中才有比较大的影响力而已,一说神仙都是出自昆仑的嘛。”
这些东西,自然都是惊世骇俗的!
也就天宝这么一个人,平时比较喜欢胡思乱想,也勉强可以接受的了。他的脑子里,也逐渐的构建起了一个大体的框架来,各种的神族,还有其中的关系。不过,纵然是他编造玄幻框架的能力不弱,但现实就是现实,不是书上那种虚构的东西,有些东西自然是想的岔了,还有的干脆跟本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那有没有盘古?”
“没有。”
“那鸿钧道人呢?”
“鸿钧道人是昆仑山丹修一派的祖师,不过却没有咱们媚门的祖师来的厉害哦。当年咱们的女娲祖师那才是神族第一人呢……”秋秋说的,两只眼睛里就直冒星星,充满了一种崇拜,也许一般人以为女娲是一个神话,但对于秋秋来说,那是一个可以琢磨的目标!
女娲不是虚无缥缈的——
“宝宝,你做了神王,也许可以完成我们华夏神族所有人的一个夙愿吧。九脉合一,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支神族,也将不是我们的对手。”
天宝吃的肚子饱饱,感觉再也吃不下东西了。
天宝道:“我会的。”
“呵呵,宝宝真乖!快去睡觉吧,时间也不早了,裤袜都穿着,别脱。小心受风着凉了。热一些没什么,再感冒一次就麻烦了……”秋秋打天宝这个病号儿去睡觉,自己把桌子收拾了一下,去看看天宝睡下了,这才自己躺在沙上,看着天花板出神。
脑海中浮现出天宝有些憨傻的样儿来,不由的一笑!
她当然知道天宝是一个顶聪明的人——也只有在她的跟前,才会出现那般傻的可爱的样子。一夜不过是眼睛一闭一睁间。第二天的一个大早,秋秋就把他叫起来练功,在房间里这么狭小的地方练习踏雪无痕,极尽了小巧的腾挪变化……秋秋穿着昨天的黑色高弹紧身衣,抱胸在一边看着。
天宝累的直喘,问道:“秋秋,可以休息了吗?”
秋秋道:“不行。度快一些,再快一些……宝宝,多坚持十分钟就好了,加快度!你姐姐我当年练的时候,那可是在雪上,上下落差好几十米呢。”秋秋丝毫不为所动,一直到过了十分钟的时间,才让天宝停了下来。
天宝一身的汗都从贴身的裤袜和紧身上衣上渗透了出来,他现在已经任命了。反正秋秋让他怎么穿就怎么穿吧,家里也没外人,更何况人家国外听说男人穿这些都成了流行了,他天宝堂堂的脸皮厚,赛城墙,还怕的什么?
“擦擦汗——”
递上了一块毛巾,秋秋笑的很甜。
每每看到这个笑容的时候,天宝就感觉一身的疲惫消失的无踪了,累个半死,能换这么一个笑容,是一种无比划算的决定。天宝是一个简单的人,简单的追求,简单的过活,“秋秋,你就让我把这一身脱了吧,粘在身上也太难受了……”
秋秋轻咬了一下嘴唇,说道:“不行!”
“啊?”
然后,他就看见秋秋难得的脸红了一下,咬着嘴唇,半天不说话。天宝有些紧张的看着秋秋,怕她生气,低声哀求道:“不脱了,以后都不脱了好不好?”秋秋展颜一笑,天宝才知道自己上当了,上了秋秋的当。秋秋蹲到天宝的身边,在他的嘴唇上轻轻的印了一下,用只有两个人的声音说道:
“我要你为我穿一辈子,时时刻刻的穿着它们……”
大脑一片混沌。
天宝被瞬间而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无法思考。不管秋秋说的是真的也好,还是骗他的,他都感觉到了一种充斥在心的幸福——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脑中,只有一句话,在来回的飞旋,飞旋……
我要你为我穿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