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忘不掉的女人
金秋九月,却不见落叶纷飞……小。说。网
这是一个让人充满了一种伤感的月,李白的诗句充满了一种惆怅,不期然的就出现在人的心中,秋天岂非就是充满了一种怀恋的色彩的?其实秋天用金色来形容,岂非也不是非常的合适?
不过,天宝的小企鹅中,却有人用金秋给他发了一个信息……
金秋九月。
小湖畔,倩影婆娑。
望君不忘……
年月日!
竟然是一封信,而且还是一封让他们那些同学集会的信。因为人都要走了,因为分离岂非是想见的开始,相见岂非又是分离以后的结局。
这样的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结合在一起才是人生!
天宝点开了自己的日志,在面写下了几行字……
几多人物?
历史与现实的尘埃落定后。
破碎了错乱了的时光依旧,看人却已经不是原来的人了。就是天空的鹤,也似乎已经有了一些变化,更少了。
天空,也在工业文明中成了灰白色。
是也更加的凄凉。
望一眼天空,不管是春夏秋冬,却都有一样的怅然之感!
感觉这个天空也永远都和秋天的一样——
那么高。那么凄凉。
那么的让人感怀,秋日的情,永远是一总惆怅。
金黄e的落叶。
高远而且辽阔的天空。
只是面对他。
一声怅然的叹息,旧人不在。
旧事不在。
一切都在变化着,但不变的,却是辽阔的天空。
望。
呼吸
似乎,还不够……天宝皱了皱眉头,重新开了另外的一个文档,写下了另外一篇……
在那山最高的地方,是世界最接近天空的地方。如果你的心理有什么烦恼,那么这里,应该就是一个可以让你完全放松的地方了。
在周末,一个人坐汽车来到远郊,来到山脚下。然后开始全身的放松,再奉送,在那贴金着蓝天的脚下,呼吸着清新的负的氧离子,那种感觉你怎么可以说不美妙呢?你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心已经到了天,你的身ti,也开始缓慢的升,升到了天空。
一个人,用自己的双脚爬山峰,攀登而。
蔚蓝色的清凉,带着山的呼啸的风,吹起发,吹散心下在城市里积淀下的那一点点的烦恼,都让人能够感觉到一种完全的放松,全身的毛孔都张了开来,呼吸……
t离了城市的喧嚣和吵闹,没有了平时的烦恼,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舒服。仿佛是亲近了无穷的绿色一般。
习惯了一天的t俗后,也许你一辈子都不想回到那个巨大的火柴盒子组成的世界当中去了,回归原始,和自然亲密的接触,应该说是一种幸运,更应该说是一种庆幸。
因为现在的环境下,我们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去,还有那么一点点没有被城市这个怪物所侵占的山存在。无论它是一个荒凉的地方,还是一个什么样的穷山,但那种亲切,却是城市无法给我们的。
听说近些年来,很多的人都喜欢去旅游,一到了黄金周的时候,往往是人挨着人,人靠着人。风景区里,也无处不是人的影子。
到那风景优美的地方旅游,也是为了陶冶一下情的,却并不是和人却挤的。如果是那么样子的拥挤下去,又和在城市中的时候有什么区别呢?人多了还要防备小贼,防备有人打劫,有人诈骗,有人乘机会捉大头。
这样的勾心斗角的旅游,又存在的什么意义?
所以说,一但是有空的时候,远远的不如就在自己住的附近,找一座山去攀登,找一处优美的,还没有被工业文明所污染的环境,去好好的享受一样。远远的轻松过拥挤的黄金周。所谓的美丽,也是人说的。
仙人指路,云海,也都是人臆测出来的,其实去一看,也不过如此而已。
有空的时候,就在周围走走,没有必要太远。
那山,是距离天空最近的地方。
同时你的心,
也可以更加的接近天空……
jing神的天空!
他点开了班级群的群邮箱,将这些邮箱中的信息投发了出去,写道:“各位,俺也没有什么好送给你们的,就送一首诗,一篇散文,也算是我的心意了。毕竟俺可没有钱,嘿嘿,去了混白食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没有办法,谁让俺穷呢?”
“谁让俺……”
几天后,他们一班的人集合了,要去游湖。这一班的人,在这一次的相聚后就真的要分离了,一天玩儿下来,倒是少了几分兴致。黑妹则是非常的豪爽,最后喝下一罐啤酒,说道:“那个,咱们也不多客套了,咱们这一次相聚,下一次怕等明年的同学会了……”
天宝道:
“几多人物?
历史与现实的尘埃落定后。
破碎了错乱了的时光依旧,看人却已经不是原来的人了。就是天空的鹤,也似乎已经有了一些变化,更少了。
天空,也在工业文明中成了灰白色。
是也更加的凄凉。
望一眼天空,不管是春夏秋冬,却都有一样的怅然之感!
感觉这个天空也永远都和秋天的一样——
那么高。那么凄凉。
那么的让人感怀,秋日的情,永远是一总惆怅。
金黄e的落叶。
高远而且辽阔的天空。
只是面对他。
一声怅然的叹息,旧人不在。
旧事不在。
一切都在变化着,但不变的,却是辽阔的天空。
望。
呼吸
……”
云鹤,苍穹,怅寥廓。
这个,是这首诗的名字——从里面我们不难看出一些离别的思绪来,旧事不在,一切都在变化,但不变的,却是辽阔的天空。望。呼吸……你岂非可以闻到一种离别的味道,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一切都已经变化。
心中莫名其妙的一动,天宝望着人工湖,心中却想:“明年的这个时候一个,我不就是要遇到秋秋了?等等,秋秋是谁?为什么我一点儿都想不起来?”头好疼,好疼,就好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撕裂了一般……
“让让让让……”
一阵急促的开路声,天宝发现自己躺着。
他躺在一个做急救的推车,几个朋正和医生一起推着他,朝着急诊室的方向跑,他看到了天花板白花花的灯一个个从身边滑过,他感觉到自己的身ti正在快速的移动,他也看到了那些人着急的面容。
“我这是怎么了?我怎么会在这里?刚刚,我为什么感觉到头疼?……”一个个的疑问浮心头,让他自己也都想不明白。
秋秋。
模糊而清晰。
他看不清楚对方的容貌。
但那却是他在乎的人!
……
并没有见过,却相爱着,甚至于可以奉献出自己的一切,这岂非是一种矛盾?天宝从来都不相信神鬼,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有传说中的缘分?不信,他不相信,缘分,太虚无缥缈了,但是那个模糊的女人,为何在他的心里?
天宝无法忘记。
他是一个不会背叛自己心的人。
有人说他很冷漠,有人说他无情,真正理解他的人,就会清楚的知道,这样的一个人并非无情,而是不会轻易动情。否则又岂能写出《云鹤,苍穹,怅寥廓》的诗句,磅礴而动人,充满了历史的韵味。
只有寂到了骨子里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诗。
只有寂的无人可以理解的人,才能写出那样的散文,就好像所谓的历史,其实不过就是一些尘埃,过去的,不复存在,他讨厌历史,并不是讨厌历史的本身,而是讨厌那些拿历史说事的人。
有人修复古迹他看不惯,有人用文物发财他看不惯,有人打着复古的旗号,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他也看不惯,说他是愤世嫉俗,或者也并没有多少的错误……
还记得学的时候,他有多少次是一个人在课的时间里跑掉,在场去看着天空发呆的?他无法忘记天空,因为天空是那么的动人,那么的美丽。你并不了解那种美,惊心动魄,高远而清淡。
有时候他会拉东子一起出去,他们本来就是一类人。
他们有共同的语言,他们有共同的理想,他们有共同的目标,这样的两个人,而且还是从小到大的同桌,这岂非是很怪异的?
只是,天宝又一次的想到了那个让自己头疼,心疼的女人来,一想起来,他的头就又疼了,眼前再一次一黑,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是清醒过来……此刻他已经在一间病房里了,里面的陈设很简单,一眼看去,全是白色。
天宝非常讨厌白色,这种颜色让他很厌恶——一如他讨厌的仙子一样,仙子和天使,岂非都喜欢一身雪一样的白衣?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颜色让他想杀人!
杀人岂非很容易?
天宝不感觉自己力不从心,他感觉自己只要轻轻的动一个念头,自己的身ti都不需要动,就可以轻松的将敌人彻底的消灭,任何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可现实却让他非常的不堪,他很虚弱,虚弱的没有力量。
在医院呆了许久,也没有找出什么病因来,他就从医院出来了。只是他多了一个头疼的毛病,每天晚都忍不住去想那个女人,每天晚,都忍不住头疼,有时候,疼着疼着,他就不知道怎么的,会睡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