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好气运
“嗷嗷嗷嗷~~”
即便是战死了一半的同伴,匈奴骑兵依旧嗷嗷狼叫着冲向迎面而来的汉军骑兵大阵,手中的长刀在头顶挥舞的虎虎生风。
此刻,他们心中,开始有了和汉军一样的仇恨。
那是失去亲人和同伴的仇恨。
这群匈奴骑兵中间,一批精壮的汉子,目光紧紧锁住了对面军阵中的李广。
李广很好的控制着战马,一手提缰,一手紧握长刀,长刀直指眼前的匈奴奇兵,仿佛在为身边身后的汉军骑兵指明方向。这个大汉边军的战神,在这一刻显得异常醒目。不仅是因为他身着不一样的将军战袍,更因为他身上的杀伐和大将气质。
目光如鹰,身影如电,气势如虹!
在李广身后,仅仅跟随着二三十骑,李敢赫然在列,包括那个在都试中站在李广身后的三十岁汉子,以及,一个显得极不协调的瘦弱身影。如果秦城看见这个青年,一眼便能认出,他就是都试时在刀技科目中猛攻自己三招之后便认输的白脸小厮,因为,他的手中,不是长刀,而是长剑!
“杀!”
李广一声大吼,引来无数戍卒齐声大吼,下一刻,两个骑兵大阵再次交锋,错位,混合!
飞扬的尘土呼啦一下撞在两军骑兵脸上,而接下来撞上的,则是敌人的长刀!
这一次交锋,冲向李广的匈奴奇兵明显比刚才多了一倍不止,那些在冲阵时几乎是有意排成一列的匈奴骑兵,一个一个前仆后继冲向李广,劈下手中的长刀!
李广感觉压力倍增,眼前闪过的长刀一刀接一刀,仿佛没有尽头,但他面容依旧冷静,手中的长刀矫若游龙、猛如虎狼,在化解一次次危机的同时,冰冷的斩进面前匈奴人的身体!
李广身后的那二三十骑兵见状,一个个眼睛更红了,他们拼命驾驭着自己的战马,冲到李广身边,为李广分担一些压力。对于这二三十骑而言,李广的生命,重于一切,甚至重于自己的生命。
因为,他们是亲兵队!
在几个亲兵拼出生命的代价后,李广的压力终于被减轻。到了这个时候,两军骑兵已经差不多交错而过。
鲜血和生命,再一次染红了大地。
“嘶~~”
“嘶~~”
“嘶~~”
“……”
战马嘶鸣,冲过了匈奴骑兵军阵的汉军骑兵,开始勒转马头,准备再一次面对匈奴,进行下一次的冲锋。
刚刚,他们差不多斩杀了冲锋匈奴骑兵的三分之二。这些汉军骑兵相信,只要再有两次冲锋,这些匈奴骑兵就要尽数命丧于此!
然而,当他们勒转马头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
那些冲过汉军骑兵军阵的匈奴骑兵,再没有勒转马头,而是直直冲进了来时的山口驿道!
“父亲,他们要跑了,追吧!”李敢一见匈奴人准备逃跑,看他们也没有多少人了,于是焦急的朝李广喊道。
李敢言罢,周围的汉军骑兵纷纷看向李广,眼中炙热的意味不言而喻。
“闭嘴!”李广看着百余匈奴骑兵远远奔去,布满鲜血的老脸阴晴不定。
“父亲,匈奴人溃逃,现在正是追击的大好时机啊!我只需要百余骑,定能斩下那群匈奴人的头颅,为大汉建功!”李敢因为一场杀戮而沸腾起来的血液此刻更加热烈,一双通红的眸子尽是狰狞与嗜血。
“李敢!”李广一声大喝,“再敢妄谈军机大事,军法处置!”
说罢,长刀归鞘,回头下令道:“迅速打扫战场,救治伤者。随后留下一部分步卒掩埋阵亡将士,其余人等半个时辰后随本将出发,兵发上都,务必在日落前赶到!”
“诺!”
李敢懊恼一声,长刀归鞘,勒马回头,跟上李广。
这场战斗,汉军以三倍近两千骑兵对阵匈奴几百骑兵,到匈奴以百余骑遁走,汉军骑兵就损伤了近三分之一,即便是在李广几十年的军事生涯中,这样大的战斗也是不常见的。而损失了五六百骑兵,更是让他的脸色再也好不起来。
匈奴骑兵的实力,由此可见一斑。
这个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的民族,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是天生的战士,十几年与马为伴的生活,更是让他们的马上功夫炉火纯青,与这样的敌人进行马上对战,对于现在武器装备和战术都没有什么优势的汉军骑兵而言,无疑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艳阳高照,汉军开始打扫战场。不得不说,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这都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而不幸的是,秦城所在的重步兵二屯十八什就碰上了这个事。事实上,整个重步兵二屯一百号人,都被留下来,除了这会儿和别的戍卒一起打扫战场外,待会儿还要留下来掩埋阵亡将士。
也就是说,重步兵二屯不能跟随李广前往上都了。按照安排,他们在就地掩埋好阵亡将士后,就得乖乖回乾桑城。
李广急着带军赶往上都,尤其是经过刚才一战之后。所以主力部队不能停留,而只能分出一小部分处理善后工作。
秦城带着十八什的戍卒们,和其他戍卒们一起,顶着烈日开始打扫战场。
一轮烈日,尘土依稀在低空弥漫,空气似乎在血腥中变得扭曲,一地鲜血,染红了黄泥土,其间点缀着数不清的断肢残骸、裸露的五脏六腑,阳光在一地狼藉上反射着点点刺眼的光,将死亡将士们不甘、不舍、恐惧的表情衬托的更加狰狞。
秦城在一个肠子撒了一地,双目圆睁的戍卒身边蹲下,试图将他的手从肚子上挪开,奈何无论秦城如何用力,僵化的尸体始终不曾有半点儿移动。忍不住在心里长叹一声,秦城双手将这个戍卒的肠子从地上捧起,小心翼翼一点一点的塞进他的腹腔。做完这一切,即便是见惯了生死的秦城也忍不住眼眶湿润,心中也悠然升起一股敬畏之情。
这是最纯粹的军人,也是最伟大的军人。为了他们守护的东西,他们义无反顾,最终不惜马革裹尸。
马革裹尸,这是多么悲壮的一个词!
无定河边骨,春闺梦里人。
秦城有一时的恍惚。
“什长,你没事吧,是不是想吐?”伍大亮在秦城身边蹲下,一只手扶上他的背,关心道。
“没事。”秦城向伍大亮露出一个无恙的笑容,强自收回心绪。
“要说这新兵第一次上战场,都是会吐的。这样的腥味,第一次见的人还真是受不了。”伍大亮怕秦城硬撑,安慰道。
“我真没事。”秦城走到眼前这儿阵亡戍卒的头前,示意伍大亮帮忙把他抬起。
一连运走几个先前一刻钟还生龙活虎此刻已经毫无生气的戍卒,伍大亮忍不住道:“没想到这次出征,走到一半儿就要折回去了,连根匈奴人的头发都没有碰到。哎!真是不甘心哪!”
连续两刻钟的清理,已经将一些挡在山口的尸体收拾干净。这个时候,汉军已经以行军队形集合完毕,看样子是要马上开拔了。
秦城抬头看着眼前数千整装待发的戍卒,心中的失落感更重,“是啊,我也没想到,这辈子第一次随军出战,竟然只是为同伴收拾尸体。”
“要是老子是骑兵,老子也要上前与匈奴人大战三百回合!奶奶的,早知道有今天,老子当年就不当这个鸟步兵了,真是憋屈!”隔着老远,董褚的声音就传到了秦城和伍大亮的耳朵里,“憋屈死大爷了!”
秦城和伍大亮相视一笑,道:“董褚这话倒是说的不错。”
“什长,听说李广将军在都试的时候召见过你,你就没跟他提提想当骑兵的事?”伍大亮想起秦城之前说过的话,问道。
“我一身清白,无半点儿战功,如何向将军提出这样的要求?本来还指望这次能在战场上有所斩获,再作打算,现在看来可能性也很小了。真不知是不是我时运不济。”秦城无奈摇摇头。
“那倒也是,不过这倒是平白浪费了你一身本事了。”伍大亮由衷道。
“命中之事,谁又说的清呢?”秦城只能自嘲笑笑。
伍大亮顿了顿,也笑道:“不过我倒觉得,什长的命运不至于这么不济。”
“是么?希望如此吧!”秦城随口道,随即和伍大亮相视而笑。
突然,地面传来一阵细微的抖动,还有一丝隐隐约约的轰鸣声。
秦城笑到一半,硬生生止住,示意伍大亮打住,凝神感觉了半响,又俯下声,以耳贴地,认真听了起来。
伍大亮疑惑了一下,随即也反应过来,跟秦城做出同样的动作。
一会儿,秦城站起身,眼睛看向先前匈奴百余残兵退却的方向,面容肃穆。
“你也听见了?”
“听见了。”
秦城再次环顾一周,道:“这样的地形,在上谷颇为难得吧?”
“的确很难得。不仅难得,还且还很适合。”伍大亮的眼睛已经开始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先前我就隐隐觉得奇怪,但又说不出是哪里奇怪。匈奴人从来都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的,这次为什么要以区区几百人硬碰我们近两千骑兵。现在想来,终于明白了。”
“明白的不晚。”
伍大亮双眼放光的看着秦城,道:“看来我刚才说的话没错,你的命运却是不会如此不济。”
秦城微微一笑,“托你吉言,你也一样。”
秦城和伍大亮同时笑了。
“重步兵部二屯十八什全体集合!”秦城突然大吼一声。
几乎是同时,已经要出发的汉军阵营中,厚重的号角声突兀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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