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无名的他
当一个杀伐果断的人拥有无耻属xìng后他将会变得所向披靡,当一个被欺辱到无以复加的人拥有实力后,那么,那些曾经践踏过他尊严的人将死无葬身之地!
————————《林炎语录开卷》
夏天的夜,街道上还在喧闹不休,公园里还满是成双成对的情侣,就连广场上也被扭动腰肢的大妈们占得死死地,可能没有人发现在黑暗中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个青年正呆呆的坐在那里走神。
“我看够了,我学够了,我也明白了,人间的丑恶,势力的yīn险。……但是已经晚了。”青年自言自语的说着,他的一双眼睛早已失神,他的身上遍布血迹,而在他脚边躺着的是一把沾满猩红的短匕。
青年没有名字,因为他的存在本来就是个错误。
青年出生在一户普通人家,他一出生便没有父亲,据他的母亲临死前对他说的话来讲,他是一户世家老爷的私生子,但却是被抛弃的。他的母亲原来是世家里的女仆,后来世家老爷有一次晚上喝醉了便和他的母亲发生了关系,之后他的母亲就怀上了无名的他。
世家的老爷其实很惧内,简单点说就是个妻管严,于是在一次世家老爷醉酒后很不幸的让这家的女主人得知了自己丈夫和他母亲的‘jiān情’,然后他的母亲就被暴打了一顿扔到了河里,就此音信全无,不过上天还是有点好生之德让他的母亲侥幸的活了下来,再然后生下了他。
也不知道那家的女主人是从哪里知道自己的母亲没死的消息,于是世家的女主人就又派人找到了他的母亲,只不过当时他的母亲已经过世了,只留下了他——这个没名没姓的孤儿,当时他只有六岁不到。
找不到正主被派出的人也不好意思空手而归,所以他的痛苦生活就开始,他被带回了那个世家,然后成为了世家的奴隶!一个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奴隶!从那一天起他每天起早贪黑的为世家工作,擦桌子,洗地板……反正什么活最累他就做什么,他不干,那就得挨打。
随着他一天天的长大,他的脑袋里逐渐的有了反抗这个词,是啊,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压迫越大,反弹的也就越激烈,但是他并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发难而是伺机而动!因为他没有力量去对付家里那些身强体壮的保安。
他在世家里逐渐成长,除了每天干活、吃点垫补肚子的剩饭和打个盹以外他也在学习,每天看着那些少爷小姐们尔虞我诈,互相利用,礼尚往来,事实上他知道这些人全都是戴着一张面具在生活,他在世家中就如同处于一个微型社会一样,他从中获益匪浅。
再往后他开始了偷悄悄的学习,世家的老爷虽然是他的亲生父亲,但他从来就没有指望过自己的父亲,为什么?就凭他是个妻管严,他老婆叫他干什么就干什么,一代世家老爷当得还不如他老婆养的贵妇犬,一个连尊严都没有的男人,他为什么要指望!
事实上没有人知道,就是他们平常最看不起的奴隶其实是个天才,咱们抛开别的不说,就说他从识字到随意阅览书籍所花费的时间。当世家女主人派人捉回来他的时候他六岁,当时的他大字不识一个,直到七岁他还是不认字,可是在他八岁的时候他看起书来就再也不费劲了。
你们觉得他用了一年,但其实他只用了不到两个月!
识字了以后他就有了自己的想法,为什么自己要卑躬屈膝的给世家工作,同样是人在社会主义的体制下身上有的权力不是应该平等吗?自己为什么要当个奴隶!
他开始不服,于是又花了将近三年他趁人不注意以打扫为借口偷偷的看完了世家中的全部书籍,说出来有点吓人了,但这确实是真的!三年阅尽千万卷,然后方知天下宽!
从孔子的《论语》到唐诗百首,再到国外的小说和创世《圣经》,虽然其中大多数他都只是囫囵吞枣的看完,但他还是领略到了先人的智慧,于是那颗隐藏在他内心深处的反抗心理萌芽就越发的壮大起来。
世家里的少爷小姐有时候闲的没事的时候就会欺负欺负自己家里的奴隶,也因此他的左手残疾了,但是他忍下了这口气,他心里深深的知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他心里怀着仇恨一直忍气吞声的苟且偷生,同时也在不停的学习,他曾经依靠自己的智慧让世家里经常欺负他的大少爷进了医院,而且到了最后世家的大少爷都不知道是他干的。
他拥有了智慧,拥有了知识,更拥有了一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心,但其实这一切都是他把真正的自己伪装起来的外壳,他知道,人要有城府才可以成大事!
他开始变得圆滑起来,也开始变得卑躬屈膝,更开始变得狡猾jiān诈,所以古人就说过“时势造英雄!”虽然他不是英雄,但世家确实改变了他,时事所迫,人必须学着适应,毕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要想活着就要变得卑鄙无耻懂得随机应变,否则就必须拥有一身无敌的武功。他自认自己对武功方面没有天赋,所以他只能靠自己的脑子。
时间还是在流逝,他也一直在寻找机会让自己摆脱困境然后在一举推翻世家,虽然他的梦想实现的可能xìng不大但对于天才来说,把梦想变成现实只是时间问题。
就在他十六岁的时候是家里来了一位客人,据下人们私下里的八卦透露这个客人是世家老爷的姐夫的远房侄女,她这次来是挑选自己的丈夫的。出于好奇他又一次以打扫为目的偷悄悄的看了这位客人一眼,几乎是一瞬间他就被对方的美征服了。
“出尘若仙子,入世赛佳人!”他情不自禁的凭空捏造了一句诗,也不管压不押韵,反正这就是他内心深处想要表达的意思。那时的他刚说完就意识到不好,于是便匆匆擦了擦书架,然后低着头小跑出了书房。
“……还不错嘛。”那女子容貌俏丽,一手握书脑子里想刚才他说出来的诗。“我好像没有听过这首诗,难道是他自己写的?”女子想了一会便索xìng放弃继续把目光放到手中的书上。
这是他有生以来心脏跳动的最快的一次,血液沸腾的感觉让他的脸变得通红。也许他以前不相信一见钟情,但现在他信了。
他和她的第二次见面是在花园中,他和她很谈得来,他们把彼此视为知己,而且她也没有嫌弃他的身份。有了第二次自然而然的就有了第三、第四次,久而久之,两人互生爱慕之情。
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她在他所在的世家已经待了有两个月了,恰巧此时家里又传来了不好的消息催她赶快回家,她没有办法,所以她向自己的伯父挑明了自己和他的关系。
她是从美国归来的学子,所以在感情上她比较放得开而且还很大胆,爱就是爱了,可是她又哪里懂得人xìng的险恶,世家的老爷和他妻子一听,好家伙,自己的儿子她看不上反而看上了自己家的奴隶!难道自己家的儿子还没有一个奴隶好!
他又遭到了一顿暴打,而且被关了禁闭。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她愤怒的去找自己的伯父评理想要把他救出来,但世家老爷只是几句话就把她打发了,和大人斗她还是太年轻了。
“你真的不和我走,我可是已经跟伯父说过了。”她说。
“我不能跟你走,对不起了。”他接着她的话回答。
“为什么?”她疑惑的问。
“我有一个不得不留下的理由,但这是我的秘密,我不能说出去,你明白吗?”他说。
“难道你不能告诉我吗?我是你的知己啊!”她说话的声音有些大。
他只是低头不答,他也想离开这个让人生不如死的地方,但他要是一答应她那接下来等待自己的就不是一顿暴打了,而且他真的有不得不留下的理由,那就是——报仇!替母亲报仇才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事,也许是有点对不起她了。
“好吧,咱们从此一刀两断!”她用手在空气中劈了一下眼眶中含着泪离开了,她的身上始终带着美国女xìng恋爱的特点,完全不听解释,只是一味的认为对方是错的,她们不喜欢被拒绝和等对方的解释。
他无奈的笑了笑……
“了结吧,我无聊的一生!”此时,他闭着眼挥刀捅向了自己的心脏,感受着死亡来临前的安静,四周的一切杂音仿佛在这一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的脑袋中不停地回放着自己坎坷的十来个年头,他对于自己亲手杀掉那个女主人和世家老爷没有一点愧疚,只不过他把那一家都屠戮的一干二净确实有些过于残忍了。